警察招魂碑。除正面碑文被破壞之外,基座與碑石皆如當初設立時的樣貌。 |
在《臺灣日日新報》與《臺灣警察協會雜誌》中不難發現此碑的描述。此碑為蘇澳郡守倉谷勳與蘇澳郡警察課長菅野鶴龜所倡議興建,選定之碑石為距現址約一里餘(約4公里)的西帽山麓所取之蛇紋石,高七尺二寸,寬四尺八寸,重四千三百貫,約合16125公斤。建設經費由蘇澳郡警察職員所出資,花費二百二十六圓,另由壯丁團付出勞力所建。
此碑於昭和2年(西元1927年)4月20日上午11時舉行除幕式與招魂祭,此日亦為蘇澳金刀比羅神社之鎮座式,故儀式場面盛大。蘇澳郡警部金原幸三之女揭開碑面的白幕,碑面深刻著由鷹取田一郎所書之「警察招魂碑」五字,側書「岳陽鷹取克明謹書」,藉此紀念日本領臺以來,與宜蘭相關工作中殉職的警察職員。
碑石的背面也有四行刻字,費了一番功夫才解讀出,由右至左為:
昭和二年四月建之
蘇澳郡守正七位勳六等倉谷勳
警察課長警部菅野鶴龜
外警察職員一同
參考資料:
「蘇澳郡砲臺山上に 警察官吏招魂碑 昨日盛大な除幕式を擧行」,臺灣日日新報 1927年4月21日
西川親雄,1927,〈蘇澳砲臺山招魂碑〉,《臺灣警察協會雜誌》121 :139-142
碑石正面。 |
碑石背面的小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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